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探索] 时间:2025-10-30 05:55:26 来源:蜀犬吠日网 作者:休闲 点击:158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 老中式风格装修效果图仿古装修指南
- 拒绝隔夜茶,鲜泡新世代!寻典鲜泡茶饮料,好茶+好水,潮流的代言人!
- 汉阴县委编办:“三举措”打好保密工作“组合拳”
- 芒果叶绿体基因组密码子使用偏好性分析(二)
- 客厅装修隔断效果图片大全
- 外媒独家爆料《黑暗之魂3:复刻版》开发中 2026年发售
- 关于举办《伟业计量LIMS实验室信息化系统》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 迎接世界杯,4000平米智能玻璃建造的卡塔尔景观医院正在建设,国际动态
- 石英玻璃为什么会有析晶 石英玻璃硬度和强度高吗,行业资讯
- 广东茗粹茶业有限公司邀请茶友来济南共享英德红茶
- 惠城荔枝“甜炸”登场!速来采摘尝鲜
- 库里单节爆发难掩低迷 末节致命失误失反超三分
- 西昌:冬樱花开啦 快来赴一场“浪漫之旅”
- 震惊!定价一元,泰山龙潭天然泉水潜力究竟多大?
